1 設備維修的原則
維修管理辦法只適用于實驗室一般的教學儀器設備,對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維修費用由維修基金支付。教學儀器設備以“故障修理”為主,隨壞隨修,保證日常教學的正常開展。為合理有效使用維修經費,維修工作應采取自修、校外修理相結合的原則。保管、使用人員應負責教學儀器設備的管理、維護保養及一般性的維修工作,以確保延長使用壽命。專兼職人員在教學儀器設備維修中的業績和技能,作為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和任職資格的重要依據之一。凡屬廠商保修期內的儀器設備受損時,實驗室人員應直接或通過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與對方聯系,以求及時修復并做好備案工作。
2 維修的組織
報修的儀器分兩種:教學常規儀器和價值在10萬元以上的大型儀器。教學常規儀器的報修應先填寫《常規儀器維修申請單》再報國有資產管理與實驗室管理處,若遇緊急情況可先發OA或電話至5505799,之后再補填申請單;10萬元以上大型儀器需填寫《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維修專項申請單》并推薦維修廠家報資產管理與實驗室管理處。資產管理與實驗室管理處應做好維修記錄。資產管理與實驗室管理處聯系維修人員現場檢查并確定維修費用。維修費用在800元以下,現場維修;800~1000元需另尋商家報價后確定維修;1000元以上尋2家以上維修商家報價,報領導審核,選擇性價比較高者簽訂維修合同。確定商家和維修費用后,300~1000元報科長審批,1000元以上向國實處分管處長審批,10000~30000元報國實處處長審批,30000元以上報分管校長審批。在維修人員檢測確定的情況下,若確定因日常保養、操作不當造成設備損壞的,國實處實驗室管理科工作人員應及時將情況反饋給儀器、設備所在學院的相關領導。
審批之后進行維修。維修過程中除現場不能處理等特殊情況外,一般情況下,損壞的儀器和設備不能帶出校外。實驗室管理科工作人員應不定期詢問設備維修情況,當本地維修人員不能處理時,應及時聯系設備生產廠家協商處理辦法。同時實驗室管理科應認真填“保修記錄”,一般情況下于24小時之類響應,3個工作日內向報修方以電話或書面方式回復儀器、設備維修建議,如遇到特殊情況,需向報修方解釋清楚,并將情況注明在“報修記錄”上。
3 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維修流程
10萬元以上的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須逐臺(件)單獨做好維修記錄并存檔。對在用大型精密儀器、貴重儀器設備,各使用單位應配備專職或兼職使用維護保養人員,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儀器設備發生故障,使用(管理)人員不得自行拆機修理,應及時向本單位主管領導匯報,并填報“大型精密、貴重儀器維修申請表”,送交實驗室管理處維修科。設備維修科盡快派人員到場檢測,并組織三人以上專家技術鑒定小組,對該儀器設備進行技術鑒定。如屬責任事故,使用單位主管領導要查明原因及責任人,填寫責任事故說明,送交設備維修科存檔,以備后查。
設備維修科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提出處理意見,報上級領導審批。設備維修科根據上級領導審批意見,組織技術力量對損壞儀器設備進行修理。設備維修科根據上級領導審批意見負責組織實施,必要時,設備維修科應與維修單位簽訂維修合同,明確雙方責任。修復后,設備維修科組織使用單位、維修單位、和有關專家領導進行技術驗收,驗收不合格的要重新維修重新驗收,直至合格。維修記錄情況要及時存入設備技術檔案,以備后查。
4 維修的驗收與評價
維修完成后,使用單位進行驗收,確定維修內容及材料(品牌型號規格)情況是否屬實,并對維修服務做相應評價后填全維修單其他項目,維修單交實驗室管理科。實驗室管理科工作人員應不定期回訪維修后的設備使用和維護情況,除人為因素外,維修好的設備應保證至少正常使用3個月。同時每個季度對各學院設備報修情況進行統計,向相關領導進行匯報,并以適當方式向相關學院反饋。
維修商出據發票、清單等相關材料,保修部門簽字后,經相關領導審核后經計財處再報銷維修費用。后實驗室管理科做好匯總,整理維修單(專項申請單)、報價單、維修合同、驗收報告后存檔備案。
5 設備管理的獎懲
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等歸口職能部門應對儀器設備維修進行定期考核,對儀器設備維修及時、自修率高、完好率高、利用率高、綜合效益好的給予獎勵;對因工作失職導致損失的給予批評或處罰;對連續三年不能充分發揮使用效益的儀器設備,學校將收回另行調配。學院(部門)在評定和聘任實驗技術職務時,應將維修儀器設備的技術水平高低、維修工作量大小、愛護儀器設備程度、儀器設備使用年限長短等情況,列入考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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